“毒面膜”一事的持续发酵,笔者认为也有有利的一面,一段时间以来,各大媒体及有关部门大力宣传“微商”之害,提示消费者提高移动互联网消费中的自我维权意识和防范意识,可惜的是,由于微商出现时间较短,事物较新,受害人数未形成规模,而且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之势也仍在持续增长中,因而许多消费者重视程度仍然不够,对微商等互联网购物渠道的有效管控和自我“净化”仍未能达到最优成效。凡事未达到足够伤害,往往就难以引起足够重视,自然也很难有根除问题的决心和对策,故而“毒面膜”一事,恰恰给了众多消费者步调一致的网商“问责书”。
